林招娣挑了下眉,她对向春生的记忆已经不清晰了。
只知道他娶了个城里媳妇儿。
他媳妇儿以前是地主家的小姐,叫林渔。
后头她父亲倒了,父母都被关,还被未婚夫家里退了婚,她才嫁给了向春生。
林渔不是村里长大的,十指不沾阳春水,什么农活都不会干。
不过向春生待她好,自己苦自己累,绝不让林渔干粗活累活。
林渔在家里还是跟个小姐似的,想穿什么穿什么,想吃什么吃什么。
村里人背地里没少说她。
林招娣又看了一眼向春生的背影,不由叹了口气。
这向春生能赚钱养林渔,供林渔吃喝不愁,靠的就是这浑身的力气。
他专帮人买煤背煤,二三十里地,一筐煤给一块钱的路费。
他每天能背三四趟,一个月能赚一百左右。
在厂子里干活的都赚不了那么多。
可这即便是铁打的身体也是受不了的。
林招娣记得,从前向春生没这么瘦的,一个一米八的男人,瞧着怕是才一百一二十斤。
还日日干体力活,再过几年,怕是浑身的病。
要是夫妻俩关系好,应该舍不得自己丈夫这样劳累吧?
“乖宝,走,咱们回家!”
回过神,林招娣拉着程耀的小手回家了。
回去的路上,她观察了一番,街道上偶尔也有村里人背了菜来卖。
还有人摆个小摊卖包子。
林招娣眼睛一亮,她也可以摆摊赚钱啊!
程耀就像是铁打的小娃,胳膊上有伤口,脸蛋也是又红又肿,可看起来精神得很,一路上还蹦蹦跳跳。
林招娣顺路去诊所给他买了药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