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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招娣挑了下眉,她对向春生的记忆已经不清晰了。

只知道他娶了个城里媳妇儿。

他媳妇儿以前是地主家的小姐,叫林渔。

后头她父亲倒了,父母都被关,还被未婚夫家里退了婚,她才嫁给了向春生。

林渔不是村里长大的,十指不沾阳春水,什么农活都不会干。

不过向春生待她好,自己苦自己累,绝不让林渔干粗活累活。

林渔在家里还是跟个小姐似的,想穿什么穿什么,想吃什么吃什么。

村里人背地里没少说她。

林招娣又看了一眼向春生的背影,不由叹了口气。

这向春生能赚钱养林渔,供林渔吃喝不愁,靠的就是这浑身的力气。

他专帮人买煤背煤,二三十里地,一筐煤给一块钱的路费。

他每天能背三四趟,一个月能赚一百左右。

在厂子里干活的都赚不了那么多。

可这即便是铁打的身体也是受不了的。

林招娣记得,从前向春生没这么瘦的,一个一米八的男人,瞧着怕是才一百一二十斤。

还日日干体力活,再过几年,怕是浑身的病。

要是夫妻俩关系好,应该舍不得自己丈夫这样劳累吧?

“乖宝,走,咱们回家!”

回过神,林招娣拉着程耀的小手回家了。

回去的路上,她观察了一番,街道上偶尔也有村里人背了菜来卖。

还有人摆个小摊卖包子。

林招娣眼睛一亮,她也可以摆摊赚钱啊!

程耀就像是铁打的小娃,胳膊上有伤口,脸蛋也是又红又肿,可看起来精神得很,一路上还蹦蹦跳跳。

林招娣顺路去诊所给他买了药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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